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略) 农业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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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略) 农业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内蒙古 (略)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园社区(原王元地小学) | (略) (略) | 内蒙古哈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万吨生物质燃料生产线,总占地面积为13306.68㎡,总建筑面积为4775㎡,建设内容为一处农业生产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包括一座处理车间1673㎡,一座库房2452㎡,办公住宿用房650㎡,同时购置生产相关设备,并配套硬化、公辅工程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35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22%。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秸秆的上料、破碎、粉碎、制粒过程及原料堆场扬尘。 1.破碎、粉碎、制粒过程产生粉尘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2021)破碎-粉碎-造粒过程中产生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0.*,单位为吨/吨-产品,本项目年产20000吨生物质燃料,则破碎-粉碎-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产生量为13.38t/a(即0.067t/d、6.7kg/h)。本项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出气口上方均设置一台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为99.5%,收集后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本项目一套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9%,风机量为3000m3/h,故本项目破碎、粉碎、造粒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133t/a,排放速率为0.067kg/h,排放浓度为22.3mg/m3。项目破碎-粉碎-造粒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67t/a(即0.0003t/d、0.03kg/h)。 2.堆场扬尘 本项目原料为秸秆,为外购的困扎后的潮湿秸秆,含水率约30~40%,因要保持原料的含水率,故做到即来即生产,原料暂放在成品库内(存放1~2天左右),由于原料本身含有水分较高,属于潮湿状态,同时原料非散装,而是打成捆状,且暂存时间短,车间内采用苫布等遮盖,因此原料堆存产生的扬尘较小。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厂区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办公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 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生活排水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85%计,排水量为153m3,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千里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的昼间预测值为47.22~53.17 dB(A)之间,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8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和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除尘器中产生的除尘灰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产生量约为0.133t/a,可返回生产线中循环使用。除尘器中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约为13.3t/a,可返回生产线中循环使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8人,年工作200天,生活垃圾按1.0kg/人.天算,则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8kg/d,3.6t/a,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