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强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山西强 (略) 奥体嘉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5%,下凹式绿地率40%,透水铺装率50%,综合径流系数0.4。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防护分区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区、绿化区、临时堆土区。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专门存放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七)依法依规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重大变化或变更的审批
该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 (略) 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