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江县东榆工业园区食品饮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东榆工业园区食品饮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1〕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南江春晖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南江春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1〕8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南江东榆工业园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外附属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17711.26平方米、50 厚植草砖1000平方米、芝床白透水砖177平方米、花岗石地面1845.31平方米、混凝土地面 22467平方米、挡土墙工程3472.07立方米、绿化工程11014.76平方米;室外给排水工程,砖砌阀井3座、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给水管5126.96m、FRPP异形肋模压排水管2974.87m、成品望料污水检查井32座、成品塑料雨水检查井12座、室外地上式消火栓25套;室外电气工程,电缆保护镀锌钢管21804.05m、电缆保护PC管3663.11m、电力电缆3782.69m、单杆单臂路灯99套、电缆检查井55座、弱电检修手孔井22座;道路提升工程,铣创原沥青泥凝土路面面层29204平方米、拆除人行道面层12041平方米、车行道工程29204平方米、人行道工程12041平方米、绿化工程2293.75平方米、双挑路灯120套、方向指示信号灯灯架6组、成套一体式人行横道灯6组;土石方场平工程,土石方开挖*.78立方米、土石方回填97928. 52立方米。
2.4标段投资额:工程费用5000.93万元,工程设计费75.7356万元。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 (略) 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单位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④省外企业需提供《 (略) 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项目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31日 开始登*: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江春晖 (略)
地 址: (略) 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51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2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号二期七栋28楼2801-280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3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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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1563-4b11-900e-0caf0dd658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