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福 (略) 厂区 | 榕侯环评〔2024〕75号 | 2024/12/17 |
2 | (略) 项目 | 榕侯环评〔2024〕76号 | 2024/12/18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福州浦 (略) | *MA32D2CJ2L001Q | 2024/12/18 |
2 | (略) ( (略) ) | *69T001Q | 2024/12/19 |
3 | (略) (略) | *39D001U | 2024/12/19 |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福 (略) 厂区 | 榕侯环评〔2024〕75号 | 2024/12/17 |
2 | (略) 项目 | 榕侯环评〔2024〕76号 | 2024/12/18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福州浦 (略) | *MA32D2CJ2L001Q | 2024/12/18 |
2 | (略) ( (略) ) | *69T001Q | 2024/12/19 |
3 | (略) (略) | *39D001U | 2024/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