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公告2018年第1号)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德宏州陇川县吕门水库及陇川县弄回至吕门水库连通工程应对及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陇川县水利局特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德宏州陇川县吕门水库及陇川县弄回至吕门水库连通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2024版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然后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经批准,于2024年5月10日发布,2024年5月10日实施。
现进行全本公示。全本见如下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iz9b
建设单位:陇川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备注:
- 附件1:专家评审表及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