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地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重点
2019年以来全县在建和竣工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改造项目如下:2019年塔河镇热电厂小区、2020年塔河镇城镇老旧小区封闭式管理改造项目、塔河镇北山小区、塔河镇科技楼、塔河镇处级楼宾馆老干部楼、塔河镇劳服住宅楼、塔河镇财政局家属楼、塔河镇人民银行住宅楼、 (略) 住宅楼、塔河镇农村信用社住宅楼、2021年古驿镇六、七小区、塔河镇总队住宅楼、塔河镇建民小区、塔河镇新华小区、2022年古驿镇一小区、古驿镇八小区、塔河镇新建小区。
二、接受群众举报受理问题范围
(一)在项目申报方面。各地在申请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时,谎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等问题;将已纳入以前年度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的项目重复申报改造问题;虚列投资规模、刻意增加改造内容、“报多建少”“报大改小”套取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在项目建设方面。未严格履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程序、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问题;将一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拆分成多个单项工程独立招标、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重复施工、反复开挖等问题;未落实“先地下、后地上,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要求,未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问题,以及擅自调整改造内容等问题;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偷工减料、违规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未预留便民通道、未设置安全警示牌等问题;在屋顶漏水、墙面长毛发霉、上下水管不畅、违反施工规程等问题;对群众诉求问题诉而不接、接而不办、久拖不决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取好处等问题。
(三)在项目验收方面。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日常质量检查、抽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未严格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不按照图纸设计改造、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未进行返工等问题;谎报项目完工、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监理程序形同虚设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其它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
(四)在资金管理方面。未建立资金筹借、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等问题;不按规定专款专用,挪用、滞留、串用等问题;不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希望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塔河县纪委监委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线索征集热线电话:0457-*,投稿邮箱:*@*26.com;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来信来访地址:塔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塔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塔 河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