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庆阳 (略) 西一联轻烃厂干气回收项目(一期)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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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阳 (略) 西一联轻烃厂干气回收项目(一期) | 庆城县驿马镇太乐村 | 庆阳 (略) | 甘肃卓远 (略) | 项目位于庆城县驿马镇太乐村,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石油伴生气10×104Nm3,建设内容包括石油伴生气回收装置一套,原料气增压计量组撬、原料气干燥脱水组撬、原料气MDEA脱酸组撬、浸硫活性炭脱汞,原料气预冷压缩机组撬、原料气主冷压缩机组撬、冷箱设备组撬、水冷箱,导热油炉及其他辅助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20894.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4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 1.大气:运营期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脱酸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发电机组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后排放。伴生气通过管道密闭输送,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的排放量标准限值。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暂存于污水罐,定期拉运至第二采油厂西峰作业一区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满足《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第二采油厂西峰作业一区处理。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分离器、压缩机、装车泵、污水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底座加减震垫、设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消防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室内隔声,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废冷冻机油、废导热油、原料气过滤杂质、废MDEA液和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运营期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和维护,厂内空地和场界四周加强绿化,认真做好工程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建设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6.风险:生产设施区和储罐区均设置气体在线报警装置,储罐区、生产装置区、脱酸罐区和装车区均设置围堰,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各1座。对各种设备、管线、阀门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线巡检力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