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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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潼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项目 | 采购内容: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154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潼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从地块条件、恢复成本、恢复意愿等方面,构建耕地恢复潜力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全面摸清潼关县耕地恢复潜力状况及空间分布,形成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科学有效支撑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编制《陕西省耕地恢复专项规划(2023-2027年)》工作。;需满足的要求:一、数据制作以陕西省自然资源 (略) 潼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底图数据为工作底图,扣除7项限制性条件图斑(生态保护红线内、城镇开发边界内、地形坡度25度以上、河道湖区范围线内、合法批准建设用地(含重点工程先行用地)、省级以上公益林范围内、国家级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制作调查评价工作底图数据。二、实地调查内容1.农民恢复意愿,因数据量较大,无法做到与本人沟通协商,需经村集体小组进行问询,进行收集;2.地块恢复成本,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地表青苗(或养殖水产)补偿费用、后期种植管护补贴三部分。分为亩均*元以下、1-*元、*元以上三个类别;3.承包主体,集体土地承包给村民的为家庭承包,其他情况需填写承包主体具体名称;4.使用主体,填写实际使用方名称;5.流转起止时间以及最近支付流转资金的时间;6.调查实地种、养殖种类;7.设施农用地是否还在正常使用或废弃。三、评价建库将收集的数据采用统一标准进行恢复潜力评价,形成已经恢复、容易恢复、较难恢复、难以恢复四类潜力地块图斑数据成果。评价过程中,同一图斑出现部分容易恢复、部分难恢复等多种情形时,可分割图斑予以评价。。 | 40.18 | 2024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