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无锡梁溪科技城土壤修复及数字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先 (略) 工程(寺头河东岸- (略) 场河段)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无锡梁溪科技城土壤修复及数字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梁溪科技城土壤修复及数字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梁行审投备[2023]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略) 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略) (略) 无锡梁溪科技 (略) |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形整理、土方造型、绿化种植、小品、园路、园林景观桥梁、景观铺装、园林配套建筑、景观照明、景观水系、园林设备、景观给排水等;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052.(略)元。 |
计划监理期限:18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120.0 万元 |
招标范围: 无锡梁溪科技城土壤修复及数字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生态修复先 (略) 工程(寺头河东岸- (略) 场河段)的施工全过程、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具体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景观、绿化、海绵、排水、景观水电安装、亮化等全部建设工程内容。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略)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6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监理员不得少于3人。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必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上述所有人员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述所有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 16:30 时至2024年11月13日 23:59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 9时30 分,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江苏省建设 (略) 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 (略) | 地址: | (略) (略) 通江大道992-1号21楼 | 地址: | (略) 新 (略) 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 (略) 30幢 | 邮编: |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人: | 周俊、李彬 | 电话: | 0510-(略) | 电话: | 0510-(略) | 传真: | | 传真: | 0510-(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