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12月2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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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钻井液储存和钻井岩屑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配置钻井液暂 存) |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三场槽子村新疆 (略) 钻井液储存和钻井岩屑集中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范围内。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众智 (略)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建设用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面积。建设内容:本工程进行配置钻井液的中转和暂存项目,不涉及利用、处置。收集的 配置钻井液包装密封运输至厂区贮存。项目主体工程储罐区分为为1号区和2号区,占地面积486m3,最大储存配置 钻井液1800m3。卸浆池长3m,宽2m,高3m,进行重点防渗。辅助工 程包括1座事故应急池、事故液收集沟、围堰、安全警示标 识等,本项目还包括相应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按时洒水降尘;各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料均采用合格油品,定期维护和保养;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运营期采取道路洒水、降低车速、控制超载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钻井液储存罐呼吸废气通过管网连接进行微负压收集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后,在大小呼吸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设置引风机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强化活性炭使用监督管理,须选用满足处理效率需求的活性炭吸附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厂内有组织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12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收集后循环利用。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施工生活区设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 化粪池,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采取安装减振垫,关键发声部位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HW49,危废代码为 900-039-49,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要求进行建设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储罐区基础防渗工作:防渗层为至少2mm厚HOPE膜或其他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 -7cm/s),地面必须为耐腐蚀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不底于0.5m,用于泄漏收集暂存,防止配置钻井液泄漏后直接排放。保证围堰保持密闭状态。所有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料 均在围堰区内拦截,随后通过排水沟导流设备进入事故水池。定期检查风险应急物资完备性,发现不足或失效物资,应及时更换或补充。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风险预警等级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
2 |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一期)项目(计量技术服务中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三工镇 计量技 术服务 中心内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 | 中环联新(北京) (略) | 项目总投资33.23万元,均为环保投资。项目利用既有站场内空地,无 新增占地。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为日常运行更换产生的废滤芯、废蓄电池、废润滑油、轻烃和废润滑油桶的收集贮存,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17.4m2,长 6m,宽2.9m,高2.9m。危废暂存间内采取防渗措施,并 设置集液系统,箱体外设置危 废收集池 0.125m3。危废的转运和处置均委托有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对可加湿的物品、工序采用加湿作业,定期给施工道路洒水;科学规范施工车辆行驶道路。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废润滑油和轻烃存储时挥发的少量非*烷总烃,项目废润滑油和轻烃采用密闭油桶暂存,废润滑油桶暂存期间产生的废气通过危险废物暂存间排风扇和废气净化装置排放,排风扇离地高度 2.5m,直径0.4m。项目危废暂存间整体为撬装化集装箱密封结构,箱体内气体经排风扇导出,导出口配备废气净化装置,经高效活性炭过滤后厂区无组织 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 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 录A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不设临时生活区,利用站场现有房屋居住,施工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无用水环节,正常情况下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液。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建筑隔声,排风扇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含油的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沾有废润滑油定期更换,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未分类含油劳保用品、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按照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场地要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事故应急池、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大门设置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定危废管理制度,设置对应的环保标识标牌。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3 | (略) 危废暂存间建设(一期)项目(玛纳斯压气站)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玛纳斯压气站内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 | 中环联新(北京) (略) | 项目总投资33.23万元,均为环保投资。项目利用既有站场内空地,无 新增占地。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为日常运行更换产生的废滤芯、废蓄电池、废润滑油、轻烃、废润滑油桶和废活性炭的收集贮存,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17.4m2,长 6m,宽2.9m,高2.9m。危废暂存间内采取防渗措施,并 设置集液系统,箱体外设置危 废收集池 0.125m3。危废的转运和处置均委托有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对可加湿的物品、工序采用加湿作业,定期给施工道路洒水;科学规范施工车辆行驶道路。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废润滑油和轻烃存储时挥发的少量非*烷总烃,项目废润滑油和轻烃采用密闭油桶暂存,废润滑油桶暂存期间产生的废气通过危险废物暂存间排风扇和废气净化装置排放,排风扇离地高度 2.5m,直径0.4m。项目危废暂存间整体为撬装化集装箱密封结构,箱体内气体经排风扇导出,导出口配备废气净化装置,经高效活性炭过滤后厂区无组织 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 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 录A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不设临时生活区,利用站场现有房屋居住,施工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无用水环节,正常情况下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液。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建筑隔声,排风扇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含油的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沾有废润滑油定期更换,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未分类含油劳保用品、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按照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场地要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事故应急池、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大门设置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定危废管理制度,设置对应的环保标识标牌。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4 | (略) 供热保障提升项目(西北热源工程) | (略) 106#小区南侧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略) 新瑞鑫诚 (略) |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904.51㎡。新建燃气锅炉房1座,安装4台46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12MW(供热量)的燃气型热泵机组(用于锅炉烟气余热回收);新建门卫室、消防水池及泵房。满足锅炉房周边近期新增的热负荷(近期新增供热面积约150万m2;供热半径约为2km)。锅炉房平时开启2台锅炉,剩余2台备用;锅炉房调峰运行时,与华电大网解列运行,可同时开启4台46MW燃气热水锅炉满负荷运行(切网运行时的最大供热半径约为3km),锅炉调峰运行时间约为30d。锅炉房最大供热能力约为184MW,最大供热面积约为350万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器处理,锅炉产生的废气经4根21m的排气筒排放,热泵机组产生的废气经2根19m的排气筒排放。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要求,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减半执行(颗粒物:10mg/m3,SO2:25mg/m3)。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生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锅炉房废水经降温池将水温降至40℃以下直接排入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密闭、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返回厂家处理。 (五)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 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2.11t/a,倍量替代量为:4.22t/a;氮氧化物排放量:17.8t/a,倍量替代量为:35.6t/a;颗粒物排放量:3.18t/a,倍量替代量为:6.36t/a;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从20 (略) 农村清洁取暖工程8587户中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