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 (略) (浙江省退 (略) )DSA应用项目 | (略) (略) 309 号,二期大楼地下一层北侧 | 浙 (略) (浙江省退 (略) ) | 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内容:拟在二期大楼地下一层北侧新建一间 DSA 机房,并拟新购一台医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 X 射线系统(DSA,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为 125kV,最大管电流为 1000mA)于该机房用于开展介入手术。本项目 DSA 机房的建筑面积为 52.36 ㎡。DSA 机房的四周墙体均拟采用 240mm实心红砖墙,并外加 30mm 厚硫酸钡防护涂料;顶棚采用 120mm 混凝土现浇板,并外加 3mm 厚铅板;地坪采用 120mm 混凝土现浇板,并外加 30mm 厚硫酸钡防护涂料。工作门内衬 4.5mm 铅板,受检者门、污物通道门、设备间门和谈话间门内衬4mm 铅板,观察窗为 20mm 厚铅玻璃(4mmPb)。 |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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