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吉汇能偏城乡50MW风电项目 | (略) 西吉县 | 西 (略) | 宁夏睿 (略)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西吉县吉强镇、硝河乡、偏城乡,项目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 50MW,设计安装 10 台 5.0MW 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箱式变电站,年上网电量为 13769.6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754h。风电场新建100MVA/110kV 升压站一座,通过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总投资27913.37万元,环保投资650万元。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合理设置施工作业面,进一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的面积;施工临时占地设置完善的围挡,防止扩大扰动面积;进场的器械、材料,及时做好铺垫;在各项基础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开挖量,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雨天及时排除场地积水,防止雨水冲刷和风力造成站区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翻松迹地表土,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严禁破坏它们的栖息地,严格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带来的不利影响;注重文明施工,对场地进行保护,对施工废物如包装材料等收集后,集中送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内;施工过程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临时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并进行植被恢复。同时,项目在施工中,由于土地裸露产生的局部、少量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暂时影响,但项目建成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即可消除。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期设置一座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吸粪车拉运至西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施工时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围挡应不低于 2.5m。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材料机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略) 禁鸣区和其他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禁止机动车辆使用声响装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无弃土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二)运营期 项目为利用洁净风能发电项目,在风能转变成电能过程中,无废气、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严格按照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保证植被覆盖率至少恢复到原有水平;为保护生态环境,运营期应制定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及任务,规定巡检和检修道路。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及箱式变压器运行,运营期,加强运营维护以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内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中转站。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主变压器及变压器维护产生的变压器废油,集中收集至事故贮油池,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箱式变压器内使用的免维护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5年左右,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在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设计,满足经济和技术的条件下选用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设备,使其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设立警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