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肃宁县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肃发改审字[202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肃宁县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建设地点:肃宁县尚村镇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 (略) 、兴尚街、 (略) 敷设 (略) 、 (略) 及强弱电,其中敷 (略) 1888.188米、 (略) 3142.821米、 (略) 3290.357米、 (略) 2436米。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含全部施工内容)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6工程质量:合格 2.7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略) 为: (略) ,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档位一:概(估)算<*的收费金额400元,档位二:*≤概(估)算<*的收费金额600元,档位三:*≤概(估)算<*的收费金额800元,档位四:*≤概(估)算<*的收费金额900元,档位五: *≤概(估)算<*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项目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标候选人。(4)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书》;大型企业投标须出具《分包承诺书》,大中型企业承诺预留给中小微的份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标候选人。(4)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书》;大型企业投标须出具《分包承诺书》,大中型企业承诺预留给中小微的份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标候选人。(4)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书》;大型企业投标须出具《分包承诺书》,大中型企业承诺预留给中小微的份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 09:00:00 至 2024-05-0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1 09:00:00,递交地点/ (略) (略)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 (略) 、中国河北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 (略) |
地址: | 肃宁县文苑巷与聚贤街交叉口西北角 | 地址: | (略) 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崔克佳 | 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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