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顺县恭顺石业花岗岩开采加工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丰顺县汤坑镇新 (略) 38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丰顺县恭顺石业花岗岩开采加工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丰顺县 |
建设单位 | 丰顺县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面积:0.1013km2,开采标高:+281m~+134m。项目生产规模为建筑用花岗岩(略)m3/年,建筑用砂2.(略)m3/年。生产产品为规格碎石料41.(略)m3/a、石粉14.(略)m3/a及建筑用砂2.(略)m3/a,建筑用块石4.(略)m3/a。 |
环评机构 | 广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淋滤水、洗车废水 及洗砂废水,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淋滤水全部回用于抑尘用水、洗车用水和洗砂废水。 重复利用率达到 100%。设置沉淀池, (略) 内外的截排水沟收集淋滤水(地表雨水) (略) 下游 的沉淀池, (略) 理后回 (略) 用水。生活污水通过隔油和三级 (略) 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略)) 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采取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开采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项目在设备维修与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和含油抹布,交由具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