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 (略) 定于2023年5月6日9时3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交易系统上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 拍卖标的 | 证载建筑面积 (㎡) | 用途 | 房地产权证号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1 | (略) 江南新中苑(新中花园)F栋601房 | 110.97 | 住宅 | 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 30000 | 否 |
2 | (略) 江南新中苑(新中花园)F栋602房 | 110.97 | 住宅 | 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 30000 | 否 |
3 | (略) 江南新中苑(新中花园)F栋802房 | 110.97 | 住宅 | 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 30000 | 否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7-28日(电话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 有意竞买者必须在2023年5月4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注册、资格审核、报名,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①法人报名提供:缴款回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他人代办,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②个人报名提供:缴款回执、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需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4.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共资源”类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与处置”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5.缴纳竞买保证金:2023年5月4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划入以下账户(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账号:*1525,开户行:工行茂名银电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拍卖公司地址: (略) 官山三路168号201室
联系方式:0668-*、*
(略) (略)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