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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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ZZDJ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炎陵县炎陵中学小学部新建食堂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将原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类似工程业绩: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评审加分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100%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略) 政工程业绩; 修改为: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评审加分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100%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提交至招标代理人指定邮箱(*@*q.com),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炎陵县炎陵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监管单位: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4月2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