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城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3〕162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吴堡县城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为了增强我县排水防涝能力,满足县城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原则同意吴堡县城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你局要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批复拨付资金,未经预算审查和招投标手续不得拨付资金,同时要做好项目的月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要求做好项目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四制”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项目推进计划要求,将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你局,你局要把项目的推进责任落实到相关负责人,同时要将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检查验收。批准后的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工程资料档案规整和项目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验收。
附件:吴堡县城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吴堡县城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由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樊荣。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迎宾大道猴桥至新城大厦道路北侧排水改造、人民 (略) 道路北侧排水改造、龙山小区至迎宾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及新区管网综合改造共4处,建设排水边沟626m,污水管道328m等。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288.639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建设期限
2023年6月—2023年9月
五、责任落实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主体负责单位,监察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为监督实施单位。
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为了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
(二)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对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工期等在项目区进行公示。
(三)项目施工的组织方式严格按照(吴政办发〔2022〕86号关于印发《吴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项目组织领导。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建设目标按期完成。
(五)精心组织施工。全力保证工程进度,认真做好施工的各项组织工作,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安排好工期,争时间、抢进度、集中精力,充分利用施工的黄金季节,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标准。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开工关、施工关、竣工关,保证工程质量。
(七)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八)加强进度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各阶段施工的组织工作,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安排好工期,争时间、抢进度、集中精力,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九)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人管理,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项目资金支出审批,并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项目资金挪作它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