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博白县 (略) 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2110- *** -04-01- *** 。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拟新建一栋6层综合大楼,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拆除旧楼建筑面积600m2,设置床位44张。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博白县 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大气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区域环境空气为达标区。
水环境:对1# (略) 理厂排污口汇入跃河上游 200米断面(对照断面)、2# (略) 理厂排污口汇入跃河下游500米断面(消减断面)进行监测,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悬浮物也达到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的三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项目各场界及声敏感目标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生态环境: (略) 在区域以旱地生态系统及农田为主,无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项目区周边没有发现珍稀动植物存在,无划定的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区。
四、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应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将卡车在施工场地的车速控制在10km/h内,推土机的推土速度控制在8km/h内。
② 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栏,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③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 (略) 理并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
④ 天气预报4 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粉状建筑材料的相关作业。
⑤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并建议施工单位采取逐片施工方式,避免大面积地表长时间裸露产生的扬尘。
⑥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 公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⑦应定期对进场车辆进行车轮清洗,以减轻运输车辆带泥 (略) 面扬尘污染。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废水经隔油、集中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和清洗车轮等充分利用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的冲洗废 (略) 理后,排向污水管网,输送到 (略) (略) 理。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标准, (略) 用围栏与周围隔开,既起隔声又起防尘的作用。
②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尤其是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把施工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③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 (略) 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
④禁止在法定的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水泥、碎砖块、碎木料、锯木屑等可以用于场地平整,废金属、钢筋、铁丝可以回收外卖。
②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 (略) 理站恶臭气体: (略) 理站工程采用一 (略) 理设施, (略) 理构筑物均为密闭结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管吸附后通过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②备用柴油发电机废 (略) 理后通过专门的烟道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废水经采用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MBR (略) 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5)预处理标准中各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后排入 (略) (略) 理。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时维修、更换有故障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②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
③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交由具 (略) 理处置资质 (略) 理。
②损伤性医疗废物:交由具 (略) 理处置资质 (略) 理。
③药物性医疗废物:登记后委 (略) 置能力的单 (略) 理。
④生活垃圾:委 (略) 门处置。
(略) 理站污泥:委托具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置。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有关条款,项目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场址位于博白县 (略) 内,项目的建设不占用耕地或林地等其他用地。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略) 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 (略)
2022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云南 (略) 。 |
玉林市博 (略) 2022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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