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菜袁路12号重庆汽车站负一楼、一楼、二楼部分房产(共计约8703㎡)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252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5-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5-3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菜袁路12号重庆汽车站负一楼、一楼、二楼部分房产(共计约8703㎡)整体招租 | ||||
坐落 | (略) 渝 (略) 12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252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免租期 | 6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合同第3年起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详见附表 | ||
产权证号 | 101房地证2011字第*号 | ||||
楼层 | 详见附表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房屋证载用途 | 非住宅 | 招租面积(㎡) | 8703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渝勤业五联评(2024)咨字第028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03-01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李蒂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 (略) 重庆汽车站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整体招租,详见《招租附表》。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该标的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承租后需要保留该标的配套的客运功能;2)本项目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算所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交易结果;3)标的及周边楼盘现状、商业配套现状;4)标 (略) 、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5)菜园坝地区拆迁改造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1)标的及周边楼盘未来入住情况预估;(2)其它业态布局和 (略) 场风险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租金。 5、承租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工商、税务、行业许可、技术监督等相关手续,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费用。 6、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该标的进行设计装修,需提前将装修设计方案报招租方审核。 7、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给他人;(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8、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元)及装修保证金(*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装修期内承租方能遵守合同约定及现场施工秩序,且已完成所有装修并全面正式开业后,经招租方审核同意,招租方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9、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0、除第9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 11、本次招租由招租方自行测算取得,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2、备查资料:产权证、估价报告、招租附表。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存续时间不低于5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影 | 联系电话 | 023-* |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菜袁路12号重庆汽车站负一楼、一楼、二楼部分房产(共计约8703㎡)整体招租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