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通讯地址:淮安 (略) (略) 5号创智空间3号楼2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3.*吨高端金属轧制液及2.*吨工业清洗剂项目 | 淮安 (略) (略) 12号 | 力之道清江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 利用原“双润科技”地块存留3层综合楼,新建产品仓库(*类)、灌装复配车间(*类)、复配调和装置(*类)、 (略) 、 (略) 、动力站、控制室、*类仓库等及配套相关公辅工程。购置储罐、搅拌釜、调和釜等设备,生产过程均为物理混合复配,不产生任何化学反应,可形成年产3.*吨LD系列金属轧制液及2.*吨W系列工业清洗剂项目。 | 江苏宁环生态环境与 (略) | 1、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 (略) 理后与经化 (略) 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淮安同方盐化 (略) (略) 理。 2、本项目进料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灌装废气经密闭空间整体换风收集;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 (略) 废气经管道收集;上述收集的废气一起通过一套“三级冷凝+一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20米)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20米)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空间整体换风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20米)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醇、*酮及吡啶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醇、*酮及吡啶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3、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化验废物、隔油池沉淀物、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11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7、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