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 (略)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 (略) 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 (略) (略) 账户。各意向承租方 * 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 (略) 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 (略) ,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 (略) 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1年9个月租金、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 (略) (略) 指定账户。内蒙 (略) (略) 在收到1年9个月租金、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1年9个月租金划转至出 (略) 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房押金交纳至出 (略) 账户,出租方收到1年9个月租金、押金之日起 *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 (略) 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 (略) 《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4、房屋移交时间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如因出租方原因未能交房的,承租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全额退还租金及押金, (略) 补偿;如因出租方原因推迟交房但未解除合同的,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房租, (略) 分租金及押金。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略) 购买商业保险,降低经营风险,如因水淹、失火、漏电、被盗或其他事故等原因,造成承租方货物损失的均 (略) 承担损失。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房屋内设施(水、电、暖等)管理、维护责任,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无损;出租方将成交房屋正式移交承租方后,因房屋设施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 (略) 承担损失。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 (略) 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如承租 (略) 装修,装修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私自更改水、电、暖设施;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 * 经发现视承租方为违约。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 (略) 分以 (略) 转租、转包、转借, * 经出租方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房屋租金及保证金,并将出租房屋无条件收回。 9、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承担),房 (略) 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采暖费、物业费外 * 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均 (略) 承担,如因承租方拖欠未交的,出租方将从承租押金中扣除,承租押金扣除后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补足承租押金。 *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 * 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略) (略) 门规 (略) 责任,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出租方有关安全规定,并自觉接 (略) 门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 * 、租赁期内, (略) 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工作,配置消防器材与消防器具, (略) 摆放,每月必须对灭火器材检查 * 次,发现超过有效期限或有不合格的立即更换,确保消防设施有效可靠,如因消防器材损坏或失效,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 (略) 承担损失责任。如因承租方失火、失盗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方应在到期当日将房屋交回出租方,因承租人未及时交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 (略) 赔偿,如双方产生纠纷,且协调不成的, (略) (略) 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 (略) 分, (略) 内容相违背。 * 、承租方声明: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略) 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