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南 (略) 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及外环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南 (略) 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及外环境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 (略) 南 (略)
三、项目负责人:舒子贵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设面积约为16482.27 ㎡,其中外环境总建设面积约为14899.18 ㎡,诉源治理及执源治理室、公安民警值班室及安全监控室、室外岗亭1、室外岗亭2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 1583.09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岗亭1、室外岗亭2、公安民警值班室及安全监控室、诉源治理及执源治理室、外环境工程(含路面改造、生态车位、铺装工程、台阶、花池、围墙、挡土墙、旗台、旗杆、 无障碍栏杆、树池坐凳、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绿化等)、其他工程等。投资估算1792.09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七、建设性质:新建
接文后,请抓紧时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略) 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