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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HZ-NCXM-AQYP-2023... | 项目名称: 华中公司宁城项目安全用品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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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华中公司宁城项目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略) 宁城项目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河南)有限公司,招标人:中交第 (略) 宁城县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城县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总工期730日历天,包含11个子项目: 1、宁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扩建项目,投资额约4500万元; 2、 (略) 宁 (略) 提标扩能建设项目,投资额约17968万元; 3、内蒙古赤峰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汐子工业园区道路工程(新征地)项目,投资额约5959万元; 4、内蒙古赤峰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汐子工业园区综合管网(纬五街)建设项目,投资额约2080万元; 5、赤峰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汐子工业园区生活用水供水工程,投资额约1210万元; 6、高铁宁城站周边路网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友谊路(百合街-规划生物四街)工程,投资额约1267万元; 7、宁城县天义城区永昌路(天马街—天铁一级路)道路建设工程,投资额约3542万元; 8、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西段(永昌路-加油站)道路建设工程,投资额约2950万元; 9、宁城县天义城区建设路道路建设工程(热水街-大明街),投资额约765万元; 10、宁城县职业中学扩建项目施工,投资额约8582万元; 11、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二批)施工,投资额约4748万元。 涉及房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及配套给排水、暖通、通信、燃气、消防管网、绿化等附属设施,其中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66323m2,道路工程13.1km,雨污水管网29.1km,给水管网20.7km,供暖管网6.9km,通信管网7.1km,燃气管网3.1km,总铺装面积30.6万m2。 工程地点: (略) 宁城县天义镇镇内(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姚磊联系,电话:*)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不分包件,招标的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所需,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 (略) 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允许生产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其他条件 3.6.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6.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 3.6.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50万。 3.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于2023年04月11日1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3年4月11日 10时至2023年4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0元。 4.4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10时前,2023年5月4日1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5月4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宁城项目安全用品及其他用品采购投标保证金”。 (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第 (略) 宁城县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帐 号:*1724 5.6标书购买费用(人民币):无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进行。 7.招标人信息 招 标 组 织 人:中交第 (略) 华中建设(河南)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略) (略) 紫荆路街道紫荆路27号明泰大厦11层1118号 招标人地址: (略) 宁城县 公司联系人:田培龙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王立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监督机构: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河南)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河南)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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