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下发的《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忠县标准化池塘改造(尾水治理)和水产品初加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忠农白头〔2023〕101号)文件精神,项目经业主申报、乡镇初审、专家评审、县委农工委会议复核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二、受理单位、电话及地址
受理单位:忠县纪委监委派驻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纪检监察组 电话:*
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 *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3年忠县标准化池塘改造和水产品初加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