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紫金县水墩镇磨 (略) 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书面反映。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2-*。
附件:广东省紫金县水墩镇磨 (略) 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紫金县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