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略) 电子商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发展取得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级资金预算安排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 (略) (略) (略) 级2024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阳财工〔2024〕26号)和《关于开展20 (略) 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阳商务电函〔2024〕93号)文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组 (略) 公开、企业申报、县区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机构评审等工作, (略) 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现将本次资金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12月9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 (略) 理。公示期间无异议 (略) 理完毕,我局将在专项资金实际到账的7天内完成拨付工作。
附件: 20 (略) 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联系人:严珺;联系电话:(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