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茶环评表〔2024〕13号
关于湖 (略) 年喷涂塑料外壳240万个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喷涂塑料外壳 240 万个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 (略) 拟投资 300 万 (略) 光 (略) 4 号栋厂房 5F建设年喷涂塑料外壳 240 万个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518 平方米,主要建有生产区、仓库、办公区等,对外购的塑料件(电子秤塑料外壳)(基板)进行喷漆表面处理,设计生产规模为喷漆零件 240 万个/年,整体喷涂面积 80000 m2。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根据贵州智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和生产工艺实施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废气主要为喷漆房内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包括调漆、喷漆、烘干、UV 固化等工序。喷漆房有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苯、二*苯、苯系物)由微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8米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环节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通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浓度限值;塑料喷漆有机废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浓度限值;项目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文江。
3.落实噪声控制措施: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喷柜、除尘空压机、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垃圾,收集至专用暂存间后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分类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加强危废固废管理,建立便于核查的台账记录,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建设排污口,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竣工后,在启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做好培训、演练记录。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协助环境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六、本项目排污总量指标: VOCs 0.983t/a,总量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八、本次批复仅限于确定的建设项目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