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河 (略) 出租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 项目明细 | 评估价值(万元/年) | 出租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底价 (万元)/年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
名称 | 地址 | |||||||
1 | 集贤县安邦河 (略) 出租公告 | 集贤县安邦 (略) 内 | 1 | 3 | 0.3 | 1 | 0.1 |
注: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缴纳到省 (略) 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账,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集贤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交易行为批准方: 集贤县人民政府批准,已经财政局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华鹏资产评估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2024-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年4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1 万元,租期为3年,租金一年一交。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 (略) 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申请。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 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中下载 《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集贤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集贤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对意向竞得人(或承租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有相关从业经验和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
2、承租人负责商铺经营的基本设备,不准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终止合同后,商铺内的商品及添置的附属设备(包括室内装修)等,承租人自行处理,*方概不负责。
3、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经营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湿地局的检查和监督。在承租期内,任何有治安、卫生、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协助。
4、承租人负责做好*方指定的服务的理念,服从和遵守公园作息时间。
5、承租人需按要求办理有关营业许可后方可经营,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6、工作人员需要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证上岗,培训、体检、办证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方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实地查看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承租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人负责承担。
(六) 集贤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郭旭东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集贤县安邦河国家湿地公园
(二) (略) (略) :
联系人:宫立伟
联系电话:0469-*
(三)黑龙江公共 (略) 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
客服1:0451-*
客服2:0451-*
业务咨询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技术支持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