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塑料、厨余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安装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外资〔2021〕49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塑料、厨余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双龙湖街道方家山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厨余垃圾中的PP/PE塑料、有机质分选系统设备、公辅设备采购安装。垃圾原料 (略) 域厨余垃圾、 (略) 域厨余垃圾,分选线设计规模为700t/d家庭厨余垃圾分选,设置2条生产线, (略) 理能力不小于30t/h,2条线同 (略) 理能力不小于60t/h。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塑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集成工程, (略) 限于厨余分选系统(含上料单元、破碎筛分单元、塑料分选单元、塑料压缩装箱单元、输送单元、竖式压缩单元、电气自控单元及配套设备)和公辅设备的供货、安装、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指导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所在地。
2.6 合同工期:合同总工期为240天,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90天内货到现场,到货验收合格、招标人向投标人移交基础及土建工作面后90天内完成安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招标人具备投料条件后30天内完成工艺调试,调试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0天。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R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 (略) )
R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R(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光电分选设备、粗破碎机。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
地址: | (略) (略) 高科总部广场k栋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杨青国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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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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