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03-12 15:57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中标通知书
天然 (略) 排水边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天然 (略) 排水边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天然 (略) 排水边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填报单位 | 通利 (略)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 (略) ·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甘井子区天然气入连涉及的 (略)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 (略) (略) ; (略) | 毛建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9 | *.*元 | 24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 | 94.1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辽宁省建 (略) (略) | ||||||||
项目负责人 | 毛建军 | 王俊哲 | 谭颖慧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毛建军 | 王俊哲 | 谭颖慧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夏红卫 | 邹秀兰 | 缪永刚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9 | 宁*4 | 辽*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 ||||||||
评审得分 | 94.11 | 93.86 | 92.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辽宁省建 (略)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大 (略) (略) ; (略) 业绩:1、 (略) 、复兴 (略) 段管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2、金普新区 (略) 更新-新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EPC总承包;3、大连金普新区开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开 (略) 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4、寨子沟居住区C区地块项目红线外 (略) 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略) ; (略) 业绩:1、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2、 (略) 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 (略) )EPC工程总承包;3、 (略) 黑臭水体 (略) (略) 内涝积水点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西湖挡浸沟上游截污工程EPC施工总承包;4、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一期)和荣昌区清江镇分水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略) (略) ;辽宁省建 (略) (略) 业绩:1、东北解放纪念碑本体修缮及周 (略) 提升改造工程EPC;2、红旗街道刘家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3、 (略) 振安区五龙背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热源厂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总承包(EPC);4、察右中旗科布尔镇集中供热系统“冬病夏治”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EPC)。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 (略) :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