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YY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瑶海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戒毒工作社会化服务或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包含本项目指定的“戒毒工作和社区戒毒康复服务”,请问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业绩是否符合计分条件?
答: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区)级及以上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包含本项目指定的“戒毒工作和社区戒毒康复服务”的,满足要求,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合同内容中未能体现戒毒工作社会化服务或社区戒毒康复服务等关键内容,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并加盖项目业主(或合同*方)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2、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社会效应”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报道时间)为准),供应商开展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活动产生过一定的社会效应的(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奖项或获得媒体正面报道的),县区级及以上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
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是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中的一部分,以开展“禁毒六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进广场、进农村”的方式推送禁毒知识禁毒活动,无法在活动中体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活动”。若由相关业主单位出具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计分条件?是否宣传活动的媒体报道只需要标明供应商名称即可得分?
答:若评分项涉及到的证明资料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证明扫 (略) 截图),须能体现获奖时间(报道时间)、供应商名称等主要评审信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 (略) 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瑶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瑶 (略)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