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塑料管材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塑料管材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
项目概况: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田东路与永兴路交口向东200米处,项 (略) (略) 现有办公楼8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对现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布置7条管材生产线,年生产PE管道3000吨。该项目通过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8-*-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 (略) (略) 现有厂房及办公楼生产,项目施工阶段主要是生产线的设备安装,施工工作全部在厂区内进行,大部分安装工作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活动。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设备安装引起的噪声。
(二)营运期:(1)废气方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废气收集效率为95%,处理效率为90%;破碎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置换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置换排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淮南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方面:通过设备合理选型(低噪设备)、合理空间布局、基础减振、隔声、加强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网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