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挠力河源头区(城墙拉河河口-大泉沟河口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ZB-2022-078
1.招标条件
宝清县挠力河源头区(城墙拉河河口-大泉沟河口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2021]1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拟向上争取资金及地方政府匹配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挠力河源头区(城墙拉河河口-大泉沟河口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宝清县挠力河流域城墙拉河入河口至大泉沟入河口,涉及宝清县龙头镇、龙头林场及宝清林场;
2.3建设规模与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及大泉沟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两项工程。其中: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挠力河河道整治长度为13.24千米,建设生态护岸18.36千米;大泉沟河道治理长度1.32千米,建设生态护岸2.68千米;2、大泉沟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新增灌木林地0.7466公顷,湿地恢复面积4.1617公顷;
2.4全过程工程咨询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6.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及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6.3环境评价、监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的咨询服务;
2.6.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制定招标采购方案,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除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采购之外,一切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236.66 万元,本项目拟采用费率形式报价,实际结算时以项目概算为基数,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费率进行最终结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试验检测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 (略) 备案登记(http://**),服务范围须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所备案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3环境影响评价:在 (略) 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环境监测:具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3.2.3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监理负责人1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 1 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1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环境监测负责人1人:具备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4.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在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约定,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2监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中,市政工程投资规模*至*标准配备,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3项目总负责人除本职岗位外,允许兼职最多1个岗位,其它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职,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
3.4.4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咨询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08月至 2022年10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环境监测负责人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 (略) ”(http://**)对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环境监测负责人行贿情况进行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在中标后,经查询在此期间存在行贿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略) ”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 (略) ”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01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略) (http://**),按照" 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 (略) 进行。
8.电子招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宝清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黑 (略)
地 址: (略) 南 (略) 75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