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25 22:4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7-26 08: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7-28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6208),比选人为 (略) 泰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一批信息化展厅设备,不划分分包,拟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本次采购的产品名称和数量如下:
注: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1.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身份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书。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书,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2.4.2如为代理商参选,序厅大屏应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6日08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4.3.1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2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售卖文件,在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期限内,通过“采购文件领取”模板领取文件时自行选择支付形式。 (1)二维码在线支付:点击“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支持支付宝、翼支付等支付方式; (2)上传支付凭证:将文件款支付至比选代理机构银行账号后,点击“上传支付凭证”将支付凭证上传,提交比选代理机构审核,银行账号详见本公告“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服务电话:010-*/010-* 电子采购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CA电子认证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 (略) 泰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东岳大街009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38-*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经十路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号楼1002 邮 编:* 招 标师:石羽、李会猛、闫庆丽、刘峘、于海元 联 系人:张文哲/张宝永 电 话:* 电子邮件:*@*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24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25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略) 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略) 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6208),比选人为 (略) 泰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2023年信息化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一批信息化展厅设备,不划分分包,拟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本次采购的产品名称和数量如下:
注: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1.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身份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书。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书,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2.4.2如为代理商参选,序厅大屏应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6日08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4.3.1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2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售卖文件,在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期限内,通过“采购文件领取”模板领取文件时自行选择支付形式。 (1)二维码在线支付:点击“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支持支付宝、翼支付等支付方式; (2)上传支付凭证:将文件款支付至比选代理机构银行账号后,点击“上传支付凭证”将支付凭证上传,提交比选代理机构审核,银行账号详见本公告“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服务电话:010-*/010-* 电子采购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CA电子认证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 (略) 泰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东岳大街009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38-*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经十路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号楼1002 邮 编:* 招 标师:石羽、李会猛、闫庆丽、刘峘、于海元 联 系人:张文哲/张宝永 电 话:* 电子邮件:*@*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24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