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晴隆县“长兴杯”篮球公开赛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晴隆县人民政府
二、指导单位
晴隆县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晴隆县总工会
晴隆二十四道拐文化旅游(集团)公司
三、执行单位
晴隆县篮球协会
四、赞助单位
晴隆县长兴煤矿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5月20日—31日,具体比赛时间以赛程为准;
比赛地点:晴隆县阿妹戚托小镇篮球场。
六、比赛项目
男、女五人制篮球赛、三分远投大赛、扣篮大赛
七、参赛单位
省内外机关企事业和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只可代表一支队*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代表队报名时须提交 (略) 体检健康证明,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是有重大疾病史,曾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若隐瞒病情,在比赛期间发生运动员意外伤害,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各代表队报名时须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赛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确定;
(二)比赛规则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与《规则解释》;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比赛需顺延或改期进行,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四)每队必须准备两套比赛服装(深色、浅色各一套),更改号码上场比赛,按弄虚作假论处,取消参赛资格;
(五)运动员以报名名单为准,中途不得换人,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各队应提前30分钟到场,赛前15分钟将上场队员名单交至裁判组进行资格审查,以保证比赛按时进行,开赛后15分钟未到场的队*以弃权处理;
(六)比赛期间及比赛场上,如发生打架斗殴(不服从工作人员劝解)、辱骂围攻裁判、观众及工作人员的,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七)不按照裁判员的要求,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者,视为比赛弃权;
(八)不服从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视为弃权;
(九)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球队获胜;
(十)各参赛队必须加强运动员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如有违反以下纪律规定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队员在比赛期间出现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罢赛行为(无故弃权比赛或纠缠致使比赛中断视为罢赛);
3.球队成员辱骂或殴打裁判等赛事工作人员。
十、赛事奖励
冠军:奖金及农特产品¥*元(奖牌与奖杯);
亚军:奖金及农特产品¥*元(奖牌与奖杯);
季军:奖金及农特产品¥*元(奖牌与奖杯)。
三分远投大赛
冠军:奖金及农特产品¥800元;
亚军:奖金及农特产品¥500元;
季军:奖金及农特产品¥300元。
扣篮大赛
冠军:奖金及农特产品¥1000元;
亚军:奖金及农特产品¥600元;
季军:奖金及农特产品¥400元。
十一、参赛须知
(一)本次赛事采取自由报名组队参赛的方式进行;
(二)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主办 (略) ,比赛期间球员意外受伤及球员安全由参赛队和球员负责,与办赛方无关;
(三)鼓励各参赛单位自带中场文艺表演节目、啦啦队等到场助威加油,主办方为表演节目提供音响灯光设备及参赛纪念品。
十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意外伤害免责协议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和往返途中),同时需要在“我奥篮球”APP完成球队、运动员注册工作,开赛前未注册的运动员不能上场比赛。
报名地点: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报名时间:2024 年5月11日—5月19
联系人:陈灵杰 电话:*
十三、其他事项
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食宿、交通、医疗费用由参赛队自理。
十四、本次赛事解释权属本次活动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承若书
晴隆县“长兴杯”篮球公开赛活动组委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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