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省风电临海试验基地项目上海电气段#1机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上海 (略) 、东方 (略)
2、建设地点: (略) 濠江区广澳街道疏港大桥北侧
3、建设内容:#1机位项目采用一台容量18MW的风力发电机组在广东省风电临海试验基地项目上海电气段(原项目)南侧试验机位点进行测试。风机出口电压为1140V,经内部箱变升至35kV,以一回35k (略) 送至原上海电气35kV降压站。风机 (略) 等依托原项目。#1机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侧试验机位点的18MW的风力发电机。
4、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根据#1机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基本按照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相应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噪声
施工过程中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
已合理地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作安排在白天,不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
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施工管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机位项目在原项目的南侧机位场址上进行风机设备的安装。根据现场勘查及《广东省风电临海试验基地项目上海电气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场地已平整,无水土流失现象。 (略) 及部分区域已硬底化,施工中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占地、临时机械停放场等临时占地均充分利 (略) (略) 的硬底化区域,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不会对植被造成破坏。风机场地其它空闲区域,已种植生长力强、维护量小、耐旱的绿色植物,保护场区周围原有绿化环境,并已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及时清理场地。
二、营运期:
1)生态影响
#1机位项目施工完毕后已对临时占地类型进行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污染影响
噪声: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来自于风轮叶片旋转时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和齿轮箱、发电机等部件发出的机械噪声。 风电场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叶片用减速叶片(降噪锯齿尾缘)的风机;并加强对风电场风机的日常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1机位项目为单机噪声源影响,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距离最近敏感点河渡社区为380m,且中间隔疏港大道,不会对周边环境及项目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运营期风机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在上海电气基地内的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5日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广东省风电临海试验基地项目上海电气段#1机位验收报告(2).pdf
0718广东省风电临海试验基地项目上海电气段#1机位验收意见(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