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现将乐安县实验学校南侧S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乐安县实验学校南侧S1地块;
委托单位:乐安县 (略) ;
编制单位:江西 (略) ;
调查结果:调查单位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综合分析可知,本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 (略) 域对本地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商住用地开发利用。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