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谱卫星数据中心及卫星制造厂房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高光谱卫星数据中心及卫星制造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CG-AQ-W2024-163 | |||||
招标人 | 安 (略) (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朱工 联系方式:0556-# | |||||
最高投标限价 |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2% | |||||
代理机构 | 安庆皖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2号 联系方式:05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9日9点00分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志成建设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满足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蜀山经济技 (略) (略) 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层/7层) | |||||
投标费率(%) |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8% | |||||
项目总监 | 胡小刚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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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姚胜、胡明任、刘珍奇、张俊敏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监获奖 | 无 | |||||
项目总监业绩 | 安 (略) 厂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 |||||
监理工程师获奖 | 无 | |||||
监理工程师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江南新兴产 (略) 电子信息产业园工程监理; 2.桐城经济技 (略) 双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桐城双新产业园 #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监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合肥工大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满足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包河经 (略) 花园大道 369 号 | |||||
投标费率(%) |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78% | |||||
项目总监 | 刘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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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沙辉、吴克圣、童艳、徐宇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监获奖 | 无 | |||||
项目总监业绩 | 詹记总部和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 |||||
监理工程师获奖 | 无 | |||||
监理工程师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 2.武汉高世代薄膜晶体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满足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略) 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 |||||
投标费率(%) |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73% | |||||
项目总监 | 刘杨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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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程飞强、翟厚清、操生根、杨东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监获奖 | 无 | |||||
项目总监业绩 | 佳海工业城 (略) | |||||
监理工程师获奖 | 无 | |||||
监理工程师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芜湖三 (略) 9#生产厂房项目工程监理; 2.安徽 (略) 厂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慈烨,联系电话:055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