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厂区拆除报废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原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厂区拆除报废资产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ZZCQ*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4] 第8号 2、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2024]15号 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批示 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处置批复 5、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 ||||
挂牌期限 | 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 | ||||
转让方名称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资产转让标 (略) (略) 58号、59号, (略) (略) 58号原产权 (略) (略) ,拆除报废资产包括建筑物、附属物建筑面积*.51平方米,不可移动机器设备63台; (略) (略) 59号原产权单位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拆除报废资产包括建筑物、附属物建筑面积*.36平方米,不可移动机器设备249台。 2、上述拆除报废资产建筑物、附属物建筑面积合计*.87平方米,不可移动机器设备合计312台(拆除报废资产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本次拆除报废资产已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3、本次拆除报废资产建筑物、附属物拆除范围: (略) (略) 58号、59号厂区范围内( (略) (略) 58号厂区办公楼、职工餐厅、集体宿舍楼、维修接待处等建筑)建(构)筑物(含装饰装修以及基础,以现状为准)、不可移动机械设备、室外附属配套包括 (略) 及铺装(含面层、结构层、基础层,以现状为准)、地下综合管线等;绿化苗木、围墙、门卫室、大门除外。 4、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以现场现状为准。 5、转让方提供的拆除清单工程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 6、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部分房屋无产权证书。 7、本次拆除报废资产转让无优先受让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圣咨报字(2024)第F0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6日 | ||||
标的评估值 | 人民币394.*元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元 (若产生竞价,以最终成交价确定)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拆除报废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拆除报废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安全和履约保证金:(1)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安全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若在拆除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所购保险不足以赔付的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2)在拆除工程全部结束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垃圾处置单据,且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转让方未收到举报投诉,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转让方于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履约和安全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察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受让方须将所有拆除后建筑垃圾及残留物清理干净。 勘察现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4、最终成交价仅为拆除报废资产本身价格,拆除报废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5、拆除工期及要求:45个自然日。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方可进场,按转让方通知的工期规定完成时间拆除并清运。 6、受让方必须为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人身意外等安全保险(每人不低于*额度),所需费用受让方应在竞拍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在开工前5日内将参与施工人员名单和保单等相关资料报送转让方。 7、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 (略) (略) 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钱包单位名称: (略) (略) ;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淮安东湖支行; 钱包ID:*7;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8、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9、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 (略) 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证书上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0、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11、意向受让方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缴纳履约及安全保证金、成交价款(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意向受让方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若存在放弃中标、故意拖延或拒绝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未按公告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费用等行为,将无条件接受转让公告上相关惩处措施(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到报名系统(承诺书见公告附件,意向受让方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 ||||
备查文件 | 一、拆除报废资产行为批准文件; 二、产权证及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批复; 五、转让合同样本(见公告附件); 六、安全协议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整治)目标责任状(见公告附件)。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让 (略) 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 (略) 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安全协议书),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安全协议书)或拒付成交价款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 (略) (略) 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必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前使用数字人民币缴清。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许女士(交易中心) | 朱先生(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 | |||
投诉电话 | 肖女士0517-* | ||||
附件:
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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