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30号)和《 (略)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榆区政乡振发〔2022〕27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下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榆区巩衔发〔2024〕2号)、《关于同意收回和调整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和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榆区农工办发〔2024〕32号)、《关于同意收回并下达2022年及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和调整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榆区农工办发〔2024〕11号)、《关于调整和下达互助资金收回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榆区巩衔发〔2024〕16号)安排,经各乡镇审核申报,区 (略) 审核,现随文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09元,用于扶持青云镇、上盐湾镇、大河塔镇、古塔镇、鱼河峁镇5个乡镇、238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互助资金占用费补贴,补贴资金详见附表。
现对该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联系人:郭文静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公示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1、关于兑付榆阳区2024年互助资金占用费补贴项目(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公示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