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2023年度
中央转移 (略) 综合改革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中央转移 (略) 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送你司,请审核。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郑爽,联系电话:020-*)
广东省2023年度中央转移 (略)
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对我省转移 (略) 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56,*元,其中下达到省级的为53,*元,下达到深圳的为3,*元。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对53,*元资金进行分配,下达至 (略) 之外的20 (略) 及35个省财政直管县,惠及12,*常住人口,资金主要用于 (略) 综合改革,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4号),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23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5,*元(另有2,*元直接下达深圳),占全年实际下达金额的86.08%。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0号),中央下达我省补助资金7,*元(另有1,*元直接下达深圳)。两批合计53,*元(另有3,*元直接下达深圳)。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社〔2023〕40号文, (略) 综合改革方面绩效目标为:深化以公益性为导 (略) 改革, (略) 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居民健康水平达到新高度, (略) 医疗救治能力更加强大, (略) 内收治效率更加提升,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初步控制;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新提升,在探索优化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拓宽薪酬经费保障渠道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3.资金到位、执行和管理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在2022年11月24日、2023年5月15日分别收到财社〔2022〕134号文、财社〔2023〕40号文后,迅速根据行政区划、人口、绩效等因素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区域绩效目标指标,经委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2022年12月25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18号) (略) 之外的20 (略) 及35个省财政直管县分解下达2023 (略) 综合改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45,*元;2023年6月13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132号)分解下达7,*元。两批合计53,*元,其中, (略) 综合改革资金33,*元,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20,*元。截至2023年6月13日,省财政厅已经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足额下达至各地,资金拨付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 (略) 综合改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合计*万元,预算执行率85.28%。其中, (略) 综合改革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71.41%;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100%,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率99.97%,其他资金(自筹)预算执行率88.59%。详见表1。
表1 资金投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资金投入 | 资金支出 | 执行率 | ||||||
小计 | 中央财政资金 | 地方资金 | 小计 | 中央财政资金 | 地方财政资金 | ||||
市级财政资金 | 其他资金(自筹) | 市级财政资金 | 其他资金(自筹) | ||||||
合 计 | * | * | 9500 | 7961 | *.75 | *.15 | 9497.6 | 7053 | 85.28% |
(略) 综合改革 | * | * | - | - | *.15 | *.15 | - | - | 71.41% |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 | * | * | 9500 | 7961 | *.6 | * | 9497.6 | 7053 | 97.57% |
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22〕64号)有关规定对中央转移 (略) 综合改革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做到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合规、执行准确、绩效达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市、县均实现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保、医疗、医药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成立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三大机制”(政策支撑机制、协调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五个一”制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成立一套组织机构推动、开展一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一套贯彻落实文件、争取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八大行动”。全面 (略) (略) 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力落实党 (略) 长负责制。二是强化财政投入。全省财政卫生健康支出稳步增长。
2.加强工作部署。一是强化政策供给。2023年,先后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广东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 推动区域均衡布局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 (略) 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支持粤东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二是强化推动落实。先后召开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全省卫生健康体改工作会议暨深化医改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化医改工作座谈会、全省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举办全省医改政策推进落实培训班。
3.加强跟踪问效。一是强化考核评估。坚持开展年度深化医改综合考核。持续 (略) 绩效考核。适时 (略) 改革发展专项评价。二是强化总结推广。通过媒体、会议、培训班、专著、内部刊物等多种渠道宣传 (略) 改革发展先进经验。
(二)项目实施及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更加合理。一是“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进一步巩固。全省有国家呼吸医学中心1家、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1家,“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2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7家,国家区域医疗 (略) 12家。6大国际医学中心、50 (略) 的建设稳步推进,12家综合类、14 (略) 跻身全国 (略) 绩效考核百强(分别比上年度增加1家、2家)。 (略) 域内、 (略) 率分别保持在95%、85%左右。二是优质医疗资源分布进一步均衡。全省各类医联体总数达到965个。启动“广东省肿瘤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探索以专科“小切口”解决区域布局不均衡“大问题”。推动73家 (略) “组团式”紧密型帮扶113家 (略) 。
2. (略) 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更加凸显。一是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印发 (略) 薪酬制度改革文件,落实“两个允许”,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二是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将高级职称评审权 (略) 以 (略) ,建立以实践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制度。单独制定基层职称评审标准,单列评审基层职称,全面实行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三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制。支持深圳、 (略) 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四是完善医保支付体系。全省统一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三大目录。实现DRG/DIP支付方式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建立健全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五是推进药品耗材供应改革。有序推进国家集采药品及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生效,推进省级带量采购常态化。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完成863个药品和19类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深化“港澳药械通”政策,指定医疗机构增至19家,引进港澳药械58种。
3. (略) 运营管理效能提升,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3个,全省总数达到180个。二是推动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全省共有3个国家级、24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成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6家,启动建设省临床医学科学数据中心和6个专科分中心。推 (略) (略) 转型,启动委省共建提 (略) 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2023年发布33项优秀医药成果,签约转化12项。三是加强运营管理。 (略) 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54家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药学门诊、“ (略) +护理服务”、智慧药房、“ (略) ”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 (略) (略) 日下降至7.4天。四是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略) ,联接超过95%的 (略) ,群众可应用电子健康码实现“脱卡”就医。 (略) 实现114个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共享。
4.示范试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略) 改革纵深发展。2023年9月28日,广东省率先成为委省共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在 (略) 建设、创新医防融合模式、构建就医诊疗新格局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略) 率稳定在99.7%左右。中山大学 (略) (略) 绩效考核连续四年保持A++等级。香港 (略) “绿色医疗”模式在全国推广。25家 (略) 改革与高质量 (略) 加速发展, (略) 群蓄积成势。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3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8.76/*、2.14‰,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近期,我省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2023年度中央转移 (略) 综合改革项目开展了两次绩效自评。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社〔2024〕3号)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二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四、项目复核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工作要求,我 (略) 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资金,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通过多种方式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一是定期通过数字财政 (略) 县区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二是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体改函〔2024〕2号), (略) 对2023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三是印发《广东省2023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健康广东行动考核方案》(粤医改〔2024〕1号),组织开展2023年度深化医改综合考核。四是发布广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指数, (略) (略) 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分析。
1. (略) 综合改革方面。
指标1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 (略) 医疗收入的比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32.19%,较上年提高1.51个百分点,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指标2 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 (略) 参保人员 (略) (略) 参保人员数的比例。根据省医保局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96.12%,高于全国平均值,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指标3 (略) 安检覆盖率。根据《 (略) 建设工作数据表》,2023年全省应安检的 (略) 1097家,实际安检1086家,覆盖率99%,实现预期目标(≥75%)。
指标4 (略) 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根据《 (略) 建设工作数据表》,2023年全省 (略) 安防系统建设达标任务数1097家,实际达标1097家,达标率100%,实现预期目标(≥85%)。
指标5 (略) (略) 日。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7.4日,低于全国平均值,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2.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方面。
指标1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 (略) 医疗收入的比例。 (略)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30.82%,实现预期目标(≥29%)。
指标2 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 (略) 参保人员 (略) (略) 参保人员数的比例。 (略) 医保局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100%,实现预期目标(≥99.6%)。
指标3 本市财政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执行率。 (略) 财政局提供数据,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126.69%,实现预期目标(≥98.95%)。
指标4 (略) 门诊 (略) 人次数比。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数据,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23.25,实现预期目标(<26.5)。
指标5 市、区两级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的比例。 (略) 、区两级均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该指标数值为100%,实现预期目标(100%)。
指标6 市、区两级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的比例。 (略) 、区两级均由同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该指标数值为100%,实现预期目标(100%)。
指标7 实行党 (略) 长负责 (略) 比例。 (略) 、 (略) 均实行党 (略) 长负责制,该指标数值为100%,实现预期目标(100%)。
指标8 (略) 病例组合指数(CMI值)。由于2023年度DRG分析报告未出,该指标数据暂无。2022年该指标数据为1.29,实现预期目标(≥1.15)。
指标9 (略) 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数据,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25.13%,实现预期目标(≥17.2%)。
指标10 参与同级检验检查结果互 (略) 占比。 (略)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系统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99.63%,实现预期目标(≥99%)。
指标11 (略) (略) 日。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数据,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7.08天,实现预期目标(<7.1天)。
指标12 实现收支平 (略) 占比。 (略)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68.91%,未实现预期目标(≥78%)。
指标13 管理费 (略) 费用总额的比重。 (略)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13.49%,未实现预期目标(<10.1%)。
指标14 (略) (略) 次均费用增幅。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数据,2023年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为1.88%,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为-7.08%,实现预期目标(<10%)。
指标15 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非流动负 (略) 占比。 (略)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94.59%,未实现预期目标(≥98%)。
指标16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 (略) 比例。 (略) 、 (略) 均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该指标数值为100%,实现预期目标(100%)。
指标17 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薪 (略) 比例。根据 (略) 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要求, (略) 、 (略) 均已全部完成薪酬核定,该指标数值为100%,实现预期目标(≥97%)。
指标18 (略) 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 (略)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40%,实现预期目标(≥24.5%)。
(二)效益指标分析。
1. (略) 综合改革方面。
指标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统计,2023该指标数据为49.3%,较上年度提高2.4个百分点,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指标7 (略) 门诊 (略) 人次数比。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20.6,较上年降低2.04,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指标8 (略) 资产负债率。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40.68%,较上年降低1.1个百分点,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指标9 实现收支平 (略) (略) 总数的比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60.78%,较上年提高2.68个百分点,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提高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2.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方面。
指标19 (略) 量占比。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数据,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99.7%,实现预期目标(≥99.7%)。
指标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 (略) 络直报系统数据,2023年该指标数值为34.03%,实现预期目标(≥32.3%)。
(三)满意度指标分析。
1. (略) 综合改革方面。
指标10 (略) 次均门诊费用增幅。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11.2%,预计低于全国平均值,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指标11 (略) (略) 费用增幅。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5.09%,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实现预期目标(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2.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方面。
指标21 (略) (略) 患者满意度。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2023年全年患者满意度测评报告,门诊患者满意度89.29分、住院患者满意度89.02分,实现预期目标(≥87分)。
指标22 (略) 医务人员满意度。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2023年全年患者职工满意度测评报告,医务人员满意度90.59分,实现预期目标(≥89.5分)。
六、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详见附件)。
(略) 综合改革方面总体目标完成情况优秀,11项绩效指标全部达到绩效目标。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方面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良好,22项绩效指标中,1项数据正在统计中,实现收支平 (略) 占比、管理费 (略) 费用总额的比重、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非流动负 (略) 占比等3项指标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有差距。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医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省长亲自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专题研究医改问题。深化以公益性为导 (略) 改革,协同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着力推进薪酬制度、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改革。二是坚持“三个转变、三个提高” (略) 。牢牢把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全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与均衡布局, (略) 综合治理机制和内部管理体系。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秉承“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面对改革难题积极探索灵活的解决措施。比如,率先建设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率先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率先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率先构建推广“绿色医疗”模式等。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略) 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有待提质增速。 (略) 发展模式需继续优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需继续提升, (略) 管理制度需继续完善。2023年,在后疫情时代, (略) 收入下降,支出增加,运营压力增大。二是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有待加强。医保支付、医疗价格、药耗采购、医疗管理等改革之间的联动和衔接仍存在“卡点”。三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务人员“低学历、低职称、低待遇”短板仍较突出,“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仍然存在,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的体制机制仍待健全。
(四)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深化以公益性为导 (略) 综合改革,全力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建立 (略) 管理制度。 (略) 发展模式, (略) 绩效考核。 (略) 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的“战略购买”作用。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准确体现医疗服务价值。构建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围绕分级诊疗建设目标,健全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推动形成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二是建议国家充分考虑到我省常住人口多、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均医疗资源不足等现状,在安排中央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时对我省给予适当倾斜,对下一轮我省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
1.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表( (略) 综合改革).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