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宸天 (略) (略) (略) 委托对2024年砂石开采疏浚劳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名称 | 标段情况 | 工作内容 | 原石开采劳务费单价最高限价 | 河砂开采劳务费单价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三标段 | 涪江下游石金坝采区(年度控制开采量为51.*吨) | 负责原石及河砂开采、清淤疏浚并水运至业主指定上岸点上岸; | 综合单价包干*/吨(包含开采费:*;运输费*;装卸费:*) | 吸砂船采砂*/吨(综合单价包干) | 7.00 |
注:1、投标人的开采劳务费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或等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将拟竞标段开采内容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码头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投标人必须对拟竞标的采区,开采范围,开采环境,运输环境有详细的了解,做出正确的报价,因投标人了解调查不详细,导致其不能顺利开采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七章)
2、投标人须提供《 (略) 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承诺书》和《 (略)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七章)
注:1.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审核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其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从2024年06月14日起至2024年07月04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重庆宸天 (略) 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采购文件购买费为:10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缴纳。
(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签到;
3.缴纳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4.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地点: (略) (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响应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六)采购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七)采购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
(二)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
标段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三标段 | 7.*元 |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标段,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竞标需缴纳对等的保证金,保证金附言应阐述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如投两个标段,应分别缴纳两个标段的竞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2024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 (略) 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
三标段: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 (略) 潼南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 (略) (略) |
(投标人必须在投 (略) 基本账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2024年砂石开采疏浚劳务(三标段)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须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公司开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略) 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略) 向除中标(成交)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开户许可证)。
2、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略) (略) 收到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成交)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中标(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潼南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采购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 (略) 19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宸天 (略)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雪街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