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 (略) 委托益思渠(厦门) (略) 开展“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三明 (略) 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 (略) 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及清洁生产提升改造,购置AHF中间罐、除砷塔、精馏塔釜、精馏塔、冷却器等设备,设计年产*吨电子级氢氟酸、30吨高纯五氟化锑;同时对现有项目废水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对废水进行回收处理,获得副产品聚合硫酸铁、聚氯化铝铁。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三明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联系方式:张总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益思渠(厦门)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171号1004室
联系方式:陈工 *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略) 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福建三明 (略)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