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位于库车王府景区大门南侧1号商铺一年的租赁权(经营范围仅限于文创精品),面积约为21㎡,起拍价:*元/年/间,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二:位于库车王府景区大门南侧4号商铺一年的租赁权(经营范围仅限于文创、工艺品、旅拍),面积约为21㎡,起拍价:*元/年/间,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三:位于库车王府景区大门南侧6号商铺一年的租赁权(经营范围仅限于新疆特产、快递),面积约为21㎡,起拍价:*元/年/间,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四:位于库车王府景区大门南侧7号商铺一年的租赁权(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快递),面积约为30㎡,起拍价:*元/年/间,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五:位于库车王府景区大门南侧8号商铺一年的租赁权(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快递),面积约为29㎡,起拍价:*元/年/间,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北京时间)11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地点: (略) ,网址:http://**。
四、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20时止。
五、拍卖标的展示地点:新疆阿克 (略) 库车王府。
六、线上报名地址: (略) ,网址:http://**。
七、以上拍卖标的物原有的租户,在同等价位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自本公告发布五日内与拍卖人取得联系。
八、招商要求:
1、招商范围内餐饮部分均以阿克 (略) 为主进行招商;
2、商铺合作期限为1年,需对商铺内进行合理美化、亮化,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完成装修装饰后,须经景区办公室验收通过后方可运营。经营设施设备需规范陈列,必须做到经营范围内卫生的干净整洁,同时景区不提供住宿。
3、此次招商达 (略) ,需对原餐饮经营者主要设施设备进行收购,相关费用可与原餐饮经营者自行协商;
4、须服从景区统一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景区商铺管理条例》,如因经营管理服务较为恶劣,严重不服从景区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景区有权无条件进行清退。
5、租用资产实际发生的水、电、卫生费及其它费用,*方应按照*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涉及的其他法定应缴费用,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和标准由*方负责缴纳。
九、报名条件:
(1) 中国境内外的一切合法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提交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拍卖需提交委托书)。
(2)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3)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 (略) 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若竞买成功,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价款3.5%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自动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欢迎各位竞买人来电咨询、报名
联系电话:*
新疆 (略)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