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二次)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审)〔2023〕353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 (略) 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门头沟区 区域范围内
2.2项目规模:国道109、国道 234(门头沟段)、国道108京昆线(门头沟段 )、鲁坨路、斋幽路、妙峰山路、清千路、付马路、双大路、百花山路、斋柏路、斋马路、上燕路、下安路、灵山路、南赵路、上苇甸路、军红路、潭王路旧线、G108辅线、达洪路、三温路、黄岭路、南雁路(门头沟段)、双黄路等25条道路。
2.3项目工期:185天
2.4招标范围: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检测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为*元,实际检测服务时间以项目实际开工、交竣工时间为准。(1)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审)〔2023〕35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234 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审)〔2023〕351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国道 109 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审)〔2023〕35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 (审)〔2023〕406号)。
2.7标段名称: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二次)。招标内容: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检测工作。建设地点: (略) 门头沟区 区域范围内。项目工期:18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级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检测内容的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具备近5年(指2018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累计单独完成过1项(含)以上公路工程的道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机电工程的试验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级资质,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含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检测内容的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含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检测内容的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3.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与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项目代建、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5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使用数字身份认证 (略)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综合交易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未注册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 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 0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时00分
5.2投标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 (略)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它说明:递交地址: (略)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http://**.cn
9.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址: (略) 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编:*
联系电话:010-*
联系人:范虎彪、汤淑珍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 (略)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邮编:*
联系电话:010-*-825
联系人:孟令涛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二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