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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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兴达钼选厂日选1000吨钼矿石扩建项目 | (略) 兴达钼选厂 | 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杨家杖子街道, (略) 兴达钼选厂现有厂区内 | 沈阳 (略) | 该项目位于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杨家杖子街道, (略) 兴达钼选厂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增加球磨机、浮选槽和浓密机等设备,新增日处理钼矿石1000吨。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座容量均为600t储料仓、新增2台球磨机、新增30个浮选槽,4台浓密机,4台空压机,依托现有厂房、输送廊道和尾矿输送管道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9.17%。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矿装卸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球磨入料粉尘、料仓粉尘、物料输送、皮带转运粉尘。生产过程中的破碎及转运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及转运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2)+15m排气筒(DA002)排放;球磨入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3)+15m排气筒(DA003)排放;料仓粉尘采取每个料仓均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和DA005)。本项目原矿装卸粉尘采取原料库房封闭,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输送、皮带转运粉尘采取全封闭皮带廊道,转运点落差较小等措施。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浓缩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浓密机以及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尾矿、除尘灰、废布袋、沉降灰、污泥、废润滑油及油桶、含油抹布、浮选药剂包装及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沉降灰、污泥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浮选工序;废润滑油及油桶、含油抹布、浮选药剂包装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环境风险:针对生产设施可能产生的选矿药剂、润滑油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事故处理系统、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