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5月9日对山东 (略) 多层导爆管挤出线技术改造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批复内容 |
1 | 关于对山东 (略) 多层导爆管挤出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70号 | 2024-4-29 | 见附件 |
2 | 关于对五莲县伟奥塑料机械厂环保PVC颗粒及制品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71号 | 2024-4-29 | 见附件 |
3 | 关于对五 (略) 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72号 | 2024-4-30 | 见附件 |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莲审批〔2024〕71号五莲县伟奥塑料机械厂环保PVC颗粒及制品生产项目.pdf
莲审批〔2024〕70号山东 (略) (略) 导爆管生产线技改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