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彭水县太原镇区阳村大米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彭水县太原镇区阳村大米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C-BX-*,建设计划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以彭水农发〔2023〕220号文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2024〕249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中央资金(彭水财农〔2023〕64号),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企业。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太原镇区阳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1、改造钢结构厂房(大米加工厂)1座,建筑面积469.04平方米;2、新建围墙71.35米;3、新增设备:大米外观品质检测仪1台,磁性金属测定仪1台,谷物选筛(JJSG)1台,电子天平1台,恒温干燥箱1个,分析天平(万分之一精度)1个,分析天平(千分之一精度)1个,分析天平(百分之一精度)1个,分析天平(十分之一精度)1个,检测数据储存单元1台、灭菌箱1个。
2.3比选范围:以本次比选发布的《2024年彭水县太原镇区阳村大米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及补遗、澄清、答疑等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3个月。
2.5 项目总投资约为:*.78元,其中建安费*.31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7月1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预算、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5.1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略) (略) 开标室(具体以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LED屏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 比选时间为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麒麟社区一组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远度工程咨询 (重庆)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大渡口区八 (略) 80号附1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