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144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叫河镇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2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041号-1该工程为 (略) 沿河道南北两岸共37幢房屋外墙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外墙喷涂真石漆;加设EPS屋檐、窗套;安装罗马柱;更换栏杆等。 (略) (略) 鹿邑县穆店 (略) 内201号1,*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叫河镇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5日历天唐振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车现斌、黄晓丽、王浩江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标准执行。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 (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栾川县叫河镇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建山河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32号财富广场2号楼18层B座 |
联系人:谢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