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拟审批《昆明中旭 (略) 矿山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中旭 (略) 矿山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中旭 (略) 矿山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兴进路1号
建设单位:昆明中旭 (略)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本项目租用云南 (略) 已建标准生产厂房建设矿山设备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650m2,建筑面积23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床加工区、喷漆房、半成品堆放区,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办公室、宿舍、食堂依托云南 (略) 已建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三合一破碎机16台,制砂机24台。本次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喷漆、补漆及自然晾干 | 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 | 生产车间内西南侧设置1间面积约为35m2的密闭喷漆房,工件喷漆、补漆及晾干均在该喷漆房内进行,喷涂废气统一收集进入1套“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废气收集效率为95%,无组织排放5%(工作人员进出喷漆房开门时外漏)。配套风机总风量为8000m3/h,活性炭去除效率60%,排气筒内径0.4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二*苯≤70mg/m3,非*烷总烃≤120mg/m3。 |
下料 | 金属粉尘 | 厂房阻隔。 | ||
焊接 | 颗粒物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打磨 | 粉尘 | 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
食堂 | 油烟 | 食堂油烟配套“1个集气罩+1台油烟净化设施+高于生活综合楼房顶1.5m高的排气筒”,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60%。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油烟≤2.0mg/m3。 | |
地表水环境 | 食堂废水、其他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LAS | 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一般生活废水进入公共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 |
声环境 | 电焊机、气体保护焊机、半自动切割机、行车、车床、钻床、铣床、喷涂设备、磨光机 | Leq(A) | 基础减震、墙体隔阻 | 北厂界(临大哨线一侧20m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项目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打磨粉尘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工作人员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通过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废乳化液、废油漆桶、漆渣、废漆雾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油漆暂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和四周墙裙脚均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充分利用已有的空间进行绿化,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油漆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和四周墙裙脚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向内形成一定的坡度,并设置围堰或在门口设置门槛,防止油漆或废矿物油泄漏后进入外环境。②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危废储存容器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③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备案。建立完善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日常加强应急演练。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计划 (1)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2)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3)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厂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4)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 (5)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它手段,加强项目区内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6)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2、排污许可证 项目为矿山机械制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511 矿山机械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需进行排污登记。 3、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排污口是项目运营期污染物进入环境、污染环境的通道,强化总排口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科学化、定量化的主要手段。 项目排放口设置满足以下要求: (1)污染物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和废水处理设施均应设置相应标志,并进行专人管理。 (2)污染物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m,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公司应遵照国家对排污口规范的要求,在“三废”及部分噪声排放点设置标志,标志的设置应完全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3室(纸质文本)、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中旭 (略) 矿山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0871-*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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